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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然砂、矾土、镁砂、萤石2026年出口许可证政策

发布时间:2026-01-05 

依据商务部、海关总署2025年第89号公告,天然砂(含标准砂)、矾土、镁砂、萤石均属2026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(共43种),核心是 “非配额许可 + 分贸易方式管控 + 差异化通关 + 口岸灵活”。商务部和受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及沈阳市、长春市、哈尔滨市、南京市、武汉市、广州市、成都市、西安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分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实施出口许可,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出口许可证。

一、核心管控规则(分产品与贸易方式)

1. 天然砂(含标准砂)

许可类型:非配额许可,无论出口市场均需申领出口许可证,无配额关联。

贸易方式差异:

一般贸易:凭有效出口合同申领。

加工贸易:凭批准文件、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、出口合同申领。

边境小额贸易:按规定申领;其他特殊贸易(如对外援助)豁免。

通关模式:一批一证,许可证有效期内仅一次报关有效。

口岸管理:无指定口岸限制,通关灵活。

2. 矾土

许可类型:非配额许可,无需配额,按规定条件申领。

贸易方式差异:

一般贸易:凭出口合同申领。

加工贸易:凭批准文件、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、出口合同申领。

边境小额贸易:需按规定申领。

通关模式:非一批一证,有效期内最多12次通关。

签发机构:省级商务主管部门(含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或8个指定副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。

3. 镁砂

许可类型:非配额许可,无需配额,按规定条件申领。

贸易方式差异同矾土,加工贸易需额外提供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。

通关模式:非一批一证,有效期内最多12次通关。

口岸管理:继续暂停指定口岸管理,通关更灵活。

签发机构:商务部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(按分工)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。

4. 萤石(氟石)

许可类型:非配额许可,无需配额,按规定条件申领。

贸易方式差异同矾土,加工贸易需提供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。

通关模式:非一批一证,有效期内最多12次通关。

签发机构: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8个指定副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。

二、申领材料与流程(通用 + 特殊)

产品

一般贸易材料

加工贸易额外材料

特殊情况

天然砂

出口合同

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 + 批准文件

一批一证,一次报关有效

矾土

出口合同

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 + 批准文件

非一批一证,最多 12 次通关

镁砂

出口合同

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 + 批准文件

非一批一证,无指定口岸

萤石

出口合同

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 + 批准文件

非一批一证,省级商务部门签发

通用流程: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,在线填报申请表,提交电子材料(合同、报关单等),审批通过后打印许可证,凭许可证报关。

本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2024年第65号公告同时废止。更多具体细则,可登录中国商务部官网查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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